关于大型
户外标识标牌来说,效力的政策通常是行走在路上的行人。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,一闪而过的
广告牌有必要给予人眼极大的视觉冲击,才调给受众留下印象,到达宣扬的意图。这也就是需求
标识标牌在制造时,需求考虑标牌与人眼间隔的问题。
人在不同的移动速度下,视力是要改动的,速度越快,视界内看物体的视力下降越多。我们有必要确保标识标牌在必定范围内的政策能够看到。标识标牌的巨细就是有必定范围内的政策直接选择的。
在标牌制造中标牌形状必定要契合国家规范或世界规范,不能因求独具匠心而忽略标识的规范性。
标牌清楚与否跟所用的颜色有很大的关系,相同视距看相同巨细的标牌,标牌底色以及上面文字符号的颜色不同,能否可见以及需求多少时间才调辨识则大为不同。一般来说,警示等级越高,所用颜色越艳丽,颜色反差越大。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注意事项。
一、看得见、可阅览准则目前国内城市道路上的导向标牌,巨细很不规范,经常是不把它当作让人阅览的牌子,而是当作美术作品,有许多姿势货,起不到指引途径的效果。
二、无歧义准则导向标牌与其所标明的功用特色、方位、途径方向应该是一一对应的,不能有歧义。导向标牌应指路少指地址甚至不指地址,导向标牌是和地图合作运用的,不能把地图上的东西搬到标牌上去。
三、导向标牌既不能设得太少导致找不到该去的当地,也不能太多导致烦扰或浪费。
四、导向标牌效果在于让出行者或司机,清楚自己地点的方位根据标牌扶引进入所选择的途径,所以其引导是接连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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